| 標題:【轉知】113年7月1日起,未滿7歲兒童新增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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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發展篩檢Child Development Screening
113年7月1日起,未滿7歲兒童新增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
6至10個月、10個月至1歲6個月、1歲6個月至2歲、2至3歲、3至5歲、5至未滿7歲。
四大面向 發展篩檢
粗大動作、精細動作、語言認知、社會發展
如經醫師篩檢發現有疑似發展遲緩問題,請家長協助配合轉介,儘早至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。
或評估醫院進一步診斷,以早期發現,掌握黃金療育期。
請記得攜帶兒童健康手冊及健保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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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者:本站 來源:
2103 日期:2025-08-28 12:41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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